2006年6月18日,時任台北市長的馬英九參加倒扁活動時致詞說:
「人民以頭家的身分,把權力拿回來就是罷免,所以罷免在民主政治,是跟選舉是一樣普遍的事情,罷免不需要這個總統犯罪,犯罪和罷免沒有一定關係,即使是沒有犯罪,只要他無能、他做不好,他的滿意度掉到十八趴,表示人民已經不信任他,表示人民已經不尊敬他,就可以把權力拿回來,對不對啊?
民主政治就是民意政治跟責任政治,當民意已經不支持你,你的政治責任沒有辦法再承擔的時候,你就應該知道自己下台,不要等人來罷免你,一個人要有羞恥,人家才會尊敬,一個人要有責任感,別人才會同情。如果到了這個時候,你還是要堅持『我就是不下台』、『我沒犯罪,不然你要怎樣?』這樣不行啦!大家說對不對啊?」
馬英九總統,你還記得曾經說過的話嗎?